車輛辦理過戶手續,需要雙方當事人和車輛一起,到車輛登記車牌的車管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一方當事人無法到場抄,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指定一位代理人代替簽字辦理車輛的過戶手續。
過戶車輛不用汽車車主去的:
1、第五十四條 汽車全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請每一項汽車登記和業務,但申請補領汽車登記證書的除外。
2、對汽車全部人因死亡、出境、重病、傷殘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可以到場申請補領汽車登記證書的,可以憑有關表明襲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領理人申請汽車登記和業務時,應該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表明和汽車全部人書面委托;
3、第五十五條 汽車全部人或代理人申請汽車登記和業務,應該如實向車輛管理所提交限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實狀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