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駕駛證扣滿12分如何辦,
行駛證扣滿12分以后,在15天以內要去交管部門開一張“入學通知書”,接受為期一周的道路安全知識培訓。
在培訓結束后要接受考核,只有考核合格后,才可以從新拿回駕照,假如沒通過考核,將會繼續學習。
但是,在實際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一次性扣12分狀況,多是壹些小的違章,那么一個周期內的違章必須在這一周期內處理完嗎,來看一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出行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之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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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行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到了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
記分雖未到了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根據上面的限定,可以把違章分成兩個周期處理,就不會有扣滿12分的狀況了。
看到這里,你也就明白怎么可以防止從新學習科目一的辦法了吧。
當然,這些基本都是次要的,關鍵是我們要遵守出行規則,提高道路安全觀念,既可以防止扣分、罰款的處罰,也可以保障我們的安全,為什么不去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