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出行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6條,汽車牽引掛車應該符合下列限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該符合國家標準;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允許載人;
3、現有的拖掛式房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汽車行駛證》的車款為輕型住宅半掛車或中型住宅半掛車。換言之,在中國可以拖動少于700公斤的掛車或住宅掛車在上路基本都是符合出行規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出行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6條,汽車牽引掛車應該符合下列限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該符合國家標準;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允許載人;
3、現有的拖掛式房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汽車行駛證》的車款為輕型住宅半掛車或中型住宅半掛車。換言之,在中國可以拖動少于700公斤的掛車或住宅掛車在上路基本都是符合出行規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