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楚,沒補辦過,提倡你到當地車管所問問:
1、按照交強險保險條例限定:第三十九條 汽車全部人、管理人未遵循限定投保汽車出行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出行管理部門扣留汽車,通知汽車全部人、管理人依照限定投保,處依照限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錢;
2、脫保未超過3個月且上年未出險的話,還是可以用優惠系數的;
3、現在,國內的任何一家中資財產保險公司基本都可辦理交強險的投保工作,你供給上年投保人的身份證、車輛駕駛證復印件和上年保單原件去保險公司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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