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我們在給車輛上保險的情況下,基本都會接觸到一個叫做不計免賠的車險,可能非常多汽車車主一聽到這一會感覺十分的懵圈,那么不計免賠險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不計免賠險是干嘛的?
不計免賠險指的是一種商業險的附加險種,需要以投保的“主險”為投保前提條件,不能單獨實行投保,所以說只有你購買了三責險,才能購買三責險的不計免賠,或說購買車損險,才能上車損險的不計免賠。需要注意的是,不計免賠險并非覆蓋全部險種的附加險,只能是針對某個險種投保。舉個例子,假如只投保了三責險的不計免賠,當出現事故后需要給自己的車輛修車,假如沒有購買車損險的不計免賠,那么依舊有一部分的花費需要汽車車主個人承擔。
不計免賠險的賠償范圍:經特別約定,保險事故發生后,遵循投保人選投保的附加險的事故責任免賠率和絕對免賠率計算的,應該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部分,保險人負責賠償。
所以說,當事故發生以后,投保人需要承擔一定比例的損失金額時,這一不計免賠險的關鍵作用就是,將這一小部分個人應該承擔的責任損失在次轉移給保險公司,那么就會在事故發生以后取得一個全額的賠付。
就拿車損險來說 ,每次車輛出險只需有責,那么那么就會有免賠率,一般情況下免賠率在5%—20%不等,遵循一般險條款第20條限定,保險公司按照保險車輛行駛人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在符合賠償限定的金額內實行絕對免賠率:負全部責任的免賠20%,負關鍵責任的免賠15%,負同等責任的免賠10%,負次要責任的免賠5%,單方肇事事故的絕對免賠率為20%。是下面這些圖:
也可以通俗的理解為,假如出現事故你全責,對方車輛損失1萬,假如沒有購買不計免賠,按照全部責任的20%免賠率,那么保險公司只賠償8千元,還剩的兩千則由汽車車主個人承擔,假如購買了不計免賠,保險公司會全額賠償。
出現以下狀況不計免賠不會生效
1、應由第三方賠償卻找不到第三方,所以說,假如你的車被人撞了,本應當由對方賠償,不過因為無法找到對方汽車車主或說對方汽車車主逃逸,沒有公安機關備案的,雖然說或可以用自己的保險獲得一定的賠償,不過不計免賠險是不會生效的,也就無法拿到全額賠付了。
2、頻繁出險。像這樣的狀況大多數是針對故意騙保的人,假如車輛在短時間內連續出險,即便是投保了不計免賠險,保險公司仍然會讓投保人承擔一定的損失。一旦出險次數過多,保險公司還可以將這樣的連續出險的客戶列入高風險客戶,普遍會采取大幅提高保費或 “拒保”的做法。
3、自行解決出行事故。當雙方的汽車輛發生出行事故以后,雙方經過協商達成賠償協議,不過并沒有保留那個時候發生事故時的證據,例如事故照片和事故位置記號等,這樣的狀況即便是投保了不計免賠,同樣是無法獲得全額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