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控制組合開關
燈光總開關
行車中,請勿將位置燈代替近光燈使用。否則,有發生事故的風險。
因為位置燈的亮度不足以照亮車輛前方的道路或讓其他車輛、行人看到本車。所以,在天色昏暗或能見度不佳時請開啟近光燈。
〉 將燈光總開關旋至
近光燈位置,開啟近光燈,同時位置燈和牌照燈保持開啟。
〉 將燈光總開關旋至 AUTO 位置,小燈和近光燈將根據周圍環境的亮度自動開啟或關閉。
注意
〉 白天由于濃霧而影響視野時,車燈可能不會自動亮起,請手動開燈。
〉 自動燈光控制只能對駕駛起到輔助作用。在任何時候,駕駛員都應該對車輛的照明負責。
〉 將燈光總開關旋至 OFF 位置,關閉所有車燈。
霧燈開關
近光燈處于點亮狀態時,反復將霧燈開關旋至
后霧燈位置,可以開啟或關閉后霧燈。松手后,旋鈕自動回位。
轉向和變道信號
? 變道信號
? 轉向信號
〉 變道信號:向上或向下輕微撥動燈光控制組合開關,松手后組合開關自動回位且相應的轉向燈閃爍 3 次。
〉 轉向信號:向上或向下撥動燈光控制組合開關,松手后組合開關不自動回位,此時相應的轉向燈持續閃爍。
遠近光手動切換
? 遠光燈開啟
? 遠光燈閃爍
〉 近光燈處于點亮狀態時,沿遠離方向盤方向按壓燈光控制組合開關,可以開啟或關閉遠光燈;松手后,組合開關自動回位。
〉 沿方向盤方向拉起燈光控制組合開關,遠光燈點亮;松手后,組合開關自動回位,遠光燈熄滅。反復操作,可實現遠光燈閃爍。
遠近光自動切換
遠近光自動切換功能可根據當前車速及周圍環境亮度自動切換遠近光燈。
近光燈處于點亮狀態且未開啟遠光燈時,按壓
遠近光自動切換開關,可以開啟或關閉遠近光自動切換功能。功能開啟后,組合儀表上的
遠近光自動切換指示燈點亮且顯示為綠色。
遠近光自動切換功能只是一種輔助功能。在交通狀況或天氣條件需要時,駕駛員應根據光線和視野情況手動切換遠近光燈。
如遇以下情況,必須進行手動干預:
〉 不利于行車的天氣條件,如大霧或雨雪天氣等。
〉 急轉彎或在坡路上行駛時。
〉 在交叉路口或無法完全看到對面來車時,如對面來車的燈光被防撞欄遮擋或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
〉 在照明狀況較差且建筑物多的區域行駛時。
〉 當道路附近有自身照明差的交通參與者時,如行人或非機動車輛等。
〉 當道路附近有高反光物體時,如交通標志等。
〉 當前風窗玻璃上的雨量光線傳感器附近有臟污、結霜或被標貼覆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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