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位前車輛檢查
①檢查車輛懸掛裝置、車輪軸承、轉向系統等是否存在間隙和損壞。
②同一車轎上的輪胎胎紋深度差不超過2mm。輪胎充氣壓力合乎規定。
③車輛裝備為全裝置質量。
2)定位要求
①將車輛駛入舉升器,且車輛中心與舉升器和轉盤中心重合。②應嚴格按定位儀顯示步驟進行操作,不允許省略。應按要求做車輪偏差補償和輪胎檢測
③各輪定位參數(前束、外傾角)的調整應符合各車型維修手冊的要求,對檢測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應進行調整(原車不能調整的除外)
④定位結果應予以保存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