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補貼政策2023年沒有了。根據相關政策規定,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將會在2022年12月31日截止,2023年購置新能源車將不再享受財政補貼。新能源補貼政策是在2010年發布的,距離現在已經長達13年之久。
新能源汽車的補貼額度取決于續航里程和電池能量密度。不同的續航里程對應不同的補貼金額,在此基礎上,將電池能量密度對應的補貼倍數相乘即可得到國家補貼金額。此外,新能源汽車還可以享受地方補貼,簡稱“土地補貼”。地方補貼的具體金額按地方政府下達的標準執行,但補貼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國家補貼的50%。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新政策自2010年6月12日起正式實施。純電動汽車的綜合續航以300公里為分界點。進一步降低對續航300公里以下純電動汽車的補貼,增加對續航300公里以上純電動汽車的補貼額度。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補貼金額整體降低2000元,降低后補貼金額為22000元(續航50公里以上)。純電動汽車,綜合工況續航里程達到400公里以上,可獲得補貼5萬元。續航里程300-400公里的車輛可獲得4.5萬元補貼;續航里程250-300公里的車輛可獲得補貼3.4萬元;續航里程200-250公里的車輛可獲得2.4萬元補貼;續航里程150-200公里的車輛可獲得1.5萬元補貼;150公里以下的綜合續航里程沒有補貼。
除了續航里程作為補貼標準外,電池能量密度決定最終補貼金額。電池能量密度為105-120wh/kg的車輛(以續航里程補貼金額為準)補貼0.6倍;電池能量密度120-140wh/kg的車輛補貼1倍;電池能量密度140-160wh/kg的車輛補貼1.1倍;電池能量密度為160wh/kg及以上的車輛將獲得1.2倍補貼。